券商子公司全面纳入风险管理体系 若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应在一日内汇报
《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》迎来最新修订。根据中证协披露,最新管理规范新增对券商子公司的管理章节,强化子公司风险管理。要求券商通过公司治理程序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。券商应当将子公司风险纳入统一监控和报告,逐步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每日获取金融业务子公司风险数据,至少逐月获取其他子公司风险数据,将子公司风险纳入券商层面进行统一监测和报告。券商子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损失、资产负债结构显著变化、超越重要风险限额、应急事件、重大声誉风险事件、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等重大风险事项的,应在发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进行报告。文章来源于网络,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来信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,给您带来的不便,我们深表歉意。 相关股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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